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强化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2024年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监督与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复试服务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资格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复试的顺利进行;
4.“复试服务小组” 具体负责复试硬件采购,软件使用、维护、培训等,以及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复试的顺利进行。
5.“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三、组织管理
报到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8:3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地点: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音乐学院 一楼 器乐教研室
招生复试:2024年4月2日(下午)— 4月3日(全天)
四、复试地点及方式
复试地点: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音乐学院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五、复试分数线
后附件1;
六、复试名单
后附件2;
七、复试报到须知
1.考生填写“河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现场复试承诺书及相关信息”。
2. 材料物品准备
(1)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上交)。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复印件(需上交)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需上交);
(3)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5)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需上交)。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复印件(需上交)、《退出现役证》及复印件(需上交)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需上交)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需上交)(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7)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3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 复试内容与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复试。
(一)外语测试
考试方式: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方式,在面试环节进行。
考试内容:1.自我陈述 (限时两分钟以内)
2.现场问答 (限时两分钟以内)
计分方式: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知:1.外语语种需与初试外语语种保持一致。
2.在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二)专业测试
按照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内容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按照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
成绩构成:考生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复试成绩(占90%)和外语成绩(占10%)。
计算公式为: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复试成绩÷2)×90%+外语成绩×10%] ×50%
同等学力加试:
根据2024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进行复试。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成绩要求:
复试的所有单项科目中只要有一个科目未达到及格线,将不予录取。
九、复试流程
1. 考前30分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出场顺序;
2. 考生进入待考区,电子设备及复习资料放在指定区域,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生随机抽取专业面试考题,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 考生进入面试考区,考生主动报出考试序号,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在取得主考官的同意后开始作答,流程为专业测试、专业英语测试、综合素养面试。
4.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音乐学院网站公示成绩。
十、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及《河南大学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待调剂系统开通前另行公布)执行。
十一、拟录取工作
1.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院研究生办公室向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考生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复试纪律
我院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拍照、录音、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凡私自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微博等任意方式,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内容者,即视为违纪。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生本次复试资格和成绩,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三、复试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办及学校研究生院要求,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期间各项信息。
2.监督。音乐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全过程、各个环节等相关工作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复议。研究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10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
邮箱:zsgl@vip.henu.edu.cn
复试咨询电话:0371-22658323 (音乐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邮箱:58570241@qq.com
河南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