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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与影视学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9年05月13日 19:20 返回列表

一、学科简介

河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是河南高校本学科领域唯一的重点一级学科。在河南大学106年建校史上,戏剧、文学、民俗、音乐等学科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卢冀野、陈治策、邵瑞彭、朱芳圃、李嘉言、孙作云、华钟彦、张长弓等均为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学术贡献突出的戏曲与民俗学者,《中国戏剧概论》《明清戏曲史》《戏曲丛谭》《傀儡戏研究》等专著在学术界影响深远,马可、樊粹庭等都是从这里走向社会的著名音乐家和戏剧改革家。1950年代以后,王寿庭、李春祥、武秀之等在戏曲音乐、戏曲史研究、戏曲声腔表演等领域成就卓著。廖奔、康保成、刘彦君、“小香玉”、陈淑敏等蜚声中外的戏剧文化学者和表演艺术家都是在河南大学浓厚的学术氛围中成长起来的。

该学科自1986年开始招收戏曲方向硕士研究生,2005年以来分别在艺术学院、文学院招收戏曲艺术史、民族戏曲方向硕士研究生。该学科于2011年获批为国家硕士一级学科,2012年获批为河南省第八批本学科领域唯一的重点一级学科,2017年5月顺利通过省学位办现场考核验收,2018年3月,重新遴选为河南省第九批重点一级学科。本学科现拥有传统戏曲与河南地方戏、戏剧表演艺术研究、影视理论与批评、戏曲与民俗等4个二级学科方向。本学科现有教授5名,副教授8名(其中博士4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7名。近年来在豫剧源流发展、樊粹庭豫剧改革、戏曲音乐史、声腔演唱艺术、影视鉴赏评论、戏曲与民俗等研究领域成果丰硕,戏曲理论与舞台表演人才的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本学科依托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黄河文明传承与现代文明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华优秀文化艺术(豫剧)传承与保护基地、河南地方戏研究所等重点研究机构。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专业人才。毕业后胜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工作;也能够胜任宣传、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业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上追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理论思辨能力;培养高尚的人格精神和道德情操,讲求诚信礼让,严以律己,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加强锻炼,强健体魄。

2通过三年的系统培养,让学生修满中国戏剧史、古代曲论选读、文艺美学、外国戏剧史、民俗与民间文学、文化人类学、戏曲与民俗、中外戏剧比较研究、戏剧编导与创作等硕士学位课程,具备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比较系统的理论储备;

3.合理安排田野调查和戏剧观摩,选准研究对象,深入剧种活动空间,追踪或定点调研,广泛搜集文献文物资料,捕捉前沿信息,参与创作和演出实践,掌握研究对象必备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鉴赏、评论和研究水准;

4毕业并获取硕士学位后,能胜任高等院校戏剧戏曲专业教学科研工作或艺术院团和地方文化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三年。其中一、二年级以理论学习、学年论文撰写为主,二年级上期硕士论文开题,三年级上期完成论文撰写修订、下学期四月中下旬举行毕业论文答辩会、六月上旬毕业离校。

四、培养方式

1. 本学科注重基础性研究和学理性探讨,侧重对学科历史与动态前沿、专题问题与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增强研究生浓厚的科研创新意识,着力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的创造力,鼓励研究生取得高层次的科研成果。

2. 本学科实行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3. 本学科采取课堂知识传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戏剧观摩相结合、文献文物研读与田野调查相结合等互动交流的教学方式。

五、研究方向

依据本学科归属的艺术学院戏剧分院现有师资队伍的科研实力和中长期研究方向,现设置传统戏曲与河南地方戏、戏剧表演艺术研究、影视理论与批评、戏曲与民俗等4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和民族歌剧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戏曲演唱4个方向的专业硕士培养方向:

1. 传统戏曲与河南地方戏(指导教师:张大新,张国强,班一,徐芳芳,张英)

2. 戏剧表演艺术研究(指导教师:黄慧慧,王凯歌,邱雅洲,王志辉,王爱琴,直爱妩,李玉昆)

六、课程设置(见附表Ⅲ-2-1)

七、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 32 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 24 学分,选修课不低于 8 学分。

八、学位论文

1. 研究生在第二学年下学期末,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题目,争取在年底以前独立完成论文初稿的撰写修订任务。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开初由导师组审订论文,三月底至四月初报送研究生院验收,合格后寄校外同行专家审阅。

2.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要求学生在基础性研究范畴内选题,以学术性、学理研究为主,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具有硕士论文应当达到的学术水准,力求论点明确,资料翔实,逻辑周严,论述语言流畅通顺,有较高的思辨性,字数不少于2万字。

3. 在论文完成过程中必须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杜绝出现舞弊作伪行为,文责自负。

4. 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至少有一篇学术性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并且于研究生答辩之前进行检查验收,作为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

5. 论文写作实行导师分工对口指导与导师组共同研究会商相结合的指导方式。由牵头导师主持的论文开题报告制度是论文写作环节的重要保障。

6. 严格规范论文写作程序,开题报告须导师组全体成员共同参与评判,论文评阅由导师组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和校内专家各一人独立完成。

7. 本专业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同行专家担任,本专业导师组成员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其中一位兼任秘书。答辩程序力求科学周密,以保证答辩结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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